关于寄送毕业生档案的说明

日期:2010-11-30 浏览:551作者:admin

档案寄送涉及的部门包括:校档案室,学院学工办、学院教务办。除了少部分同学的档案未调入校内,其余毕业生的档案都在校档案馆内。

由于档案牵涉到毕业生办理上海市户口、办理原籍户口、单位签劳动合同等事宜,为保证广大毕业生能顺利办理以上手续,请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并执行。

寄档条件

  1. 档案中材料齐全;

  2. 寄档地址完整并由本人提交在 www.job.sjtu.edu.cn上;

  3. 研究生档案材料包括:入学登记表,学位申请书,毕业研究生登记表,体检表,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(根据个人情况),成绩表,党员材料(根据个人情况),就业报到证下联。

统一寄档

研究生离校后半个月内(约4月下旬)。

个人寄档

个人寄档需提前2周和凌惠老师(邮件至linghui@sjtu.edu.cnhuo 或电话34207279)联系,要求寄档,及班级、学号、姓名、寄档地址、邮编。

寄档周期

档案寄送一律由档案馆采用“机要”形式发出,因此档案抵达目的地需时较长,1-3个月的周期都为正常。

寄档流程

  1. 学院寄档工作负责人到档案馆归入档案材料、填写寄档地址和机要单;

  2. 校档案馆的寄档工作负责人将档案送到机要局,通过机要方式发出档案。

寄档地址

  1. 毕业生在www.job.sjtu.edu.cn上登陆寄档地址,学院老师从学校job网下载应届毕业生协议信息;

  2. 寄档地址一般为单位人事处或人才交流机构,如果地址为家庭地址等,无法寄送。

  3. 出国的同学需要办理“申请出国”手续,办理签证后,到校就业中心办理“成功出国”手续并填写最终确定的寄档地址,以确保档案顺利寄送。

寄档人员

  1. 档案馆负责人 李玉琴/李云峰老师:021-34204267

  2.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凌惠老师:021-34207279